|
ISO|ISO9000|ISO9001|认证|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培训|ISO14000|ISO14001|内审员|国家注册审核员|咨询|培训|四川|成都|ISO9000认证|成都ISO14000认证|ISO22000|HACCP|CCC|OHSAS18000|企业管理培训|
公司|企业|泸州|宜宾|德阳|攀枝花|自贡|眉山|峨嵋山|南充|绵阳|广元|阆中|西昌|内江|乐山|达州|达川|广汉|雅安|温江|崇州|大邑|邛崃|江油|新都|蒲江|资阳|简阳|威远|机械|电子|建筑|物业管理|制鞋|制衣|家具|化工|房地产|食品|物流|运输|商业贸易|水泥|装饰|装修|饲料|饮料|光学|包装|印刷|纸晶|集团公司|纺织|轻工|特种行业|电站|政府|技术监督局|法院|学校|保安|电焊机|设计院|计量 |
||||
|
|
|
|||
|
|
www.hongbozixun.com |
|
||
|
管理体系: ISO9000 | ISO14000 | OHSAS
| TS16949 | SA8000
| TL9000 | HACCP
| ISO22000 | GMP
| BS7799 | RoHS
| IEC17025 | |
||||
|
管理培训: 人力资源 | 战略管理 | 生产管理 | 物流采购 | 设备管理 | 营销管理 | 财务管理 | 成本管理 | |
||||
|
产品认证: CCC | GS | CE | UL | EMC | 消防认证 | 有机认证 |
||||
|
|
||||
|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centration
Limits for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
||||
|
1 目 录 前 言 2 1 范围
Scope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Normative Files 3 3 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3 3.1 物质
Substance 3 3.2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3 3.3 电子信息产品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EIP) 3 3.4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Producer of EIP 3 3.5 材料
Materials 3 3.6 均匀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4 3.7 有意添加(有害物质)Adding (HS)Intentionally 4 3.8 零部件Components 4 3.9 检测单元
Test Unit 4 3.10 仲裁检测方法Arbitration
Test Method 4 3.11 委托检测
Commission Test 4 3.12 鉴定检测
Identification Test 4 4 技术要求 Requirements 4 4.1 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materials(Unit) in EIP 5 4.2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centration Limits for Hazardous Substance 5 5 检测规则 Test Rule 5 5.1 检测单元
Test Unit 5 5.2 检测方法
Test Method 6 5.3 委托检测
Commission Test 6 5.4 鉴定检测
Identification Test 6 6 合格判定 Qualification Evaluation 6 SJ××××--×5 2 前 言 目前,许多电子信息产品由于功能和生产技术的需要,仍含有大量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或元素。这些含有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以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减量化、替代为主要任务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已经提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为了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目的,信息产业部等国务院七部门“从源头抓起,立法先行”,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立法的方式,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上述六种有害物质或元素。
为了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既考虑了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需要,又考虑到监督检查机构实施监管或测试的可行性,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的要求,结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制定出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合理的限值指标。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提出并批准。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建忠、王晓晗、
罗道军、周翠凤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SJ××××--×5 3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centration Limits for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1 范围 Scope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Normative Files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200×《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质
Substance 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 3.2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指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物质或元素,其中多溴二苯醚中的十溴二苯醚除外。 3.3 电子信息产品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EIP) 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以及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3.4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Producer of EIP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或进口电子信息产品的自然人和法人。 3.5 材料
Materials 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如金属(镀层、焊料合金、黄铜)、塑料(ABS、尼龙、 PVC)、陶瓷(介电材料)等等。 3.6 均匀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由于理想的均匀材料与普通材料不易区分,因此,可以将不能通过机械手段(如刨、磨、剪、刮等)进一步拆分的部件或材料认为是均匀材料。 3.7 有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Adding (HS)Intentionally
生产者为使其产品达到某种性能指标所使用有害物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视为有意添加: 1)利用SJXXX×-200×中第5 条规定的方法所检测的铅、汞、镉为不合格; 2)利用SJXXX×-200×中8.1 规定的方法检测出含六价铬的。 3.8 零部件Components
本标准中所指的零部件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具有一定功能或用途的结构单元,如元器件、机箱、支架、螺丝钉、开关、导线等等。 3.9 检测单元
Test Unit 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 3.10 仲裁检测方法Arbitration
Test Method 当事双方对分析测试结果存在争议时,共同或由监督机构委托独立的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的检测分析所使用的方法。 3.11 委托检测
Commission Test 发起方要求进行的检测,发起方可以是生产商、客户或与需要进行测试的样品有关的利益方。 3.12 鉴定检测
Identification Test 由监督机构指定或相关利益方协商,按一定的抽样程序和严格的标准程序进行的测试,监督测试的结果一般可以用作司法依据。 4 技术要求
Requirements 电子信息产品一般由零部件以及材料构成,其基本的构成单元则是材料。为了达到控制有害物质使用的目的,首先将电子信息产品的这些组成单元按表1 进行分类,当分类有重合或矛盾时,应该依照EIP-A/EIP-B/EIP-C 的顺序进行归类,即如果能按EIP-A 归类的则不宜归为 EIP-B 或EIP-C 类。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材料或部件均必须分别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见表2。 SJ××××--×5.5 4.1 电子信息产品的基本组成单元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materials(Unit) in EIP 表1 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分类 组成单元类别 组成单元定义 EIP-A 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均匀材料 EIP-B 电子信息产品中各部件的金属镀层材料 EIP-C 电子信息产品中现有条件不能进一步拆分的小型零部件或材料,一般指规格小于或等于 4.2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centration Limits for Hazardous Substance 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应该对自己使用的材料按表1 进行组成单元分类,并且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表2 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的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监督检验时应该将产品进行拆分到符合表1 分类的要求,然后再进行监督测试,看其是否满足表2 的要求。 表2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单元类别 限量要求 (有量值要求的,其单位均为重量百分比wt%) EIP-A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1%,镉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01%。 EIP-B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不得有意添加。 EIP-C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1%,镉的含量不应该超过0.01%。 5 检测规则
Test Rule 要判别电子信息产品中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同时在不同的检测机构之间所获得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统一的制样程序与测试方法。 5.1 检测单元
Test Unit 检测单元应该是表1 中所列的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组成单元。如果不能达到表1 的分类要求,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并且必须在检测报告中有详细的制样描述。 SJ××××--×5 6 5.2 检测方法
Test Method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详细测试方法参见SJ××××-200×《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该方法为仲裁测试方法。 5.3 委托检测
Commission Test 在委托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由委托单位自行抽样,按第5.1~5.2 款规定方法或程序进行测试。委托测试适用于工厂来料或制造过程中有害物质的监控。 5.4 鉴定检测
Identification Test 必须在经过实验室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按第5.1~5.2 款规定方法或程序进行测试。鉴定检测适用于监督机构的市场监管。 6 合格判定 Qualification
Evaluation 电子信息产品中任意一部分组成单元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均满足表2 的要求,则该电子信息产品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版权所有:鸿博咨询 蜀ICP备05030716 |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43号 电话: 028-6605 2086
QQ:739457574 电子邮件:hbzxmail@163.com |
网站策划:泰子 设计支持:四川梦幻工作室 |
|||